阳泉煤业集团沙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所属2辆公务车交易公告
信息来源 上传时间:2018-12-06 浏览次数:331次
标的名称 | 阳泉煤业集团沙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
首次登载报刊 | 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 标的数量 | 2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8.12.7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8.12.17 | |||||||||||
标的所在地 | 山西省临汾市 | 挂牌公告期 | 7个工作日 |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现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其网站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挂牌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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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公里) | ||||||||||||||
标的序号 | 车辆号牌 | 车辆规格型号 | 购置日期 | 行驶里程 | 转让底价 | 保证金 | 标的所在地 | |||||||
1 | 晋CL3652 | 威麟SQR6470P11A7 | 2010.12.30 | 447,156.00 | 74,500.00 | 7,000.00 | 翼城县 | |||||||
2 | 晋CL3653 | 威麟SQR6470P11A7 | 2010.12.30 | 290,205.00 | 74,500.00 | 7,000.00 | 翼城县 | |||||||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
转让方名称 | 阳泉煤业集团沙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注册地 | 山西省太原市精营东二道街18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瑞林 | 注册资本 | 140000 | |||||||||||
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煤炭 | |||||||||||
集团公司 |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件号 | 阳煤办字【2018】384号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主要交易条件 | 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标的展示
1、时 间:项目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 2、地 点:临汾市翼城县 3、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53-7088700 二、标的移交 1、本次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进行移交; 2、意向受让方需在项目规定时间内进行尽职调查,对标的一切状况(包括瑕疵)充分了解并自行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受让方报名且交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项目公告内容并知悉标的所有状况,并自愿接受标的状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转让资产品质、质量等方面的瑕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交易双方在接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的函》后60日内签署标的资产转让相关文书、办理标的资产权属变更手续及移交手续,移交完毕后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并将标的提取完毕; 4、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处置受让标的; 5、标的移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及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三、报名方式 请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携有关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到指定报名处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履约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如企业法人报名,请携带报名单位公章; 2、意向受让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截止日17时前,按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3、报名地址:太原市坞城南路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2层(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47号窗口) 报名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51-7731790 四、重要提示: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并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接受一切交易风险; 2、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转出、转入籍等事宜有不同规定,受让方须自行实地勘验标的,全面了解标的车辆具体情况(包括瑕疵等)及转出、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因未通过转出、转入地车辆管理部门的审核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 3、标的车辆权属变更时涉及的年检、保险、违章及产生的税、费等各种费用均由受让方负责。 4、标的车辆品牌名称、型号、违章以及保险等其他情况详见附件“车辆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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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能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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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置 | 保证内容 | 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并取消其竞买资格。扣除的保证金用于支付转受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和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转让方实际损失的,转让方可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经查证出现伪造、变造证件等行为的; 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进入竞价程序后,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无应价的; 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时签署相关成交文件的; 6、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7、未按约定进行资产接收及办理相关手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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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 1、项目成交后,受让方的保证金扣除其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上述“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途径返还保证金; 3、因转让方原因,在竞价前撤回标的,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转让方撤回标的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为各意向受让方全额无息原途径返还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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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0)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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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
标的附加信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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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所属部门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业务受理部 | 王女士 | 0351-7731790 | ||||||||||||